警訊123期 Revista da P.S.P. 123

51 情感認知 A.B.C 理論 (A) 「A.B.C 的性格理論」 源自 Albert Eillis 的 Rational Emotive Therapy(RET)。 認 知 取 向 的中心思想是人的困擾 / 情感不單只是受事件本 身所作影響,而更是人們對情緒或事件的想法、 信念或自圓其說的結果。 (B) A.B.C 理 論 的 核 心,(A) 是 指 引 發 事 件 / 情 境 (Activating event), 可 能 是 一 件 事 或 是 某個人的一個行動或態度,而 (C) 就是個人的 情緒和行為的後果、或不論合宜與否的反應 (Consequences),而 (B) 就是某個人對事物的 觀念感受或信念 (Belief )」。於是,B 成為經 驗過程的中介因素,如果 (B) 是非理性的信念 (Irrational Belief ),則可能引發非理性,失功 能的情緒後果 (iC),而個人在經歷 (A) 時將會感 到極端有壓力或是極端悲慘。 (C) 此理論的核心是認為行為和情緒是互相直接影 響的因素,讓當事人發掘自身的不良的認知模 式、建立新的認知和產生新的行為模式,以及明 白能透過自我思維模式改變可走出情緒困境。 認知行為治療的優點 • 改善與他人的溝通; • 減少恐懼和治療恐懼症; • 導致成癮或其他自毀行為的中斷思想; • 提高自我自尊心; • 確定對壓力的積極回應; • 改變消極的思維模式。 認知行為治療的缺點 (一) 認知行為治療是雙向的治療關係,只要有一 方不積極配合,效果都大幅下降,況且治療 中設有家庭作業,輔導員較難時時刻刻跟進 家庭作業,只能在每次晤談過程中,對當事 人加以鼓勵及完成作業的信心。此外,心理 輔導員要特別注意當事人是否有學習障礙的 問題,因這障礙會對治療起著不明朗的因素。 (二) 認知行為治療過程中使用了暴露法,讓當事 人重複面對恐懼,而心理及生理上會出現焦 慮的病徵,對於有焦慮特徵的當事人是無法 忍受的。 (三) 認知行為治療透過當事人的行為改變來幫忙 自己單一的問題,不是從全方面的考量改變, 忽略了社會方面、家庭方面,以及自己深層 的心理問題。 總的來說,澳門保安部隊人員的日常工作相對來 說環境複雜且多變,甚至會威脅到生命安全,屬於容 易產生心理疾病的高危群眾。如不幸地患有心理疾 病,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設有免費的心理輔導服務, 讓保安部隊同僚認識到自身的心理狀況,尋找不同渠 道獲得幫助,走出困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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